校内各相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报送全省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工作主要情况的补充通知》(教办社语〔2021〕346 号)的要求,现就我校报送高校科技创新工作中社科工作先进典型通知如下:
一、报送范围:
1.先进集体,主要报送社科科研管理部门; 2.先进工作者,各高校社科科研管理部门、二级学院及直属机构的社科管理工作人员。
二、报送名额:
根据文件要求,先进集体:每校限报 1 个;先进工作者,双一流高校每校限报5个,特色骨干大学和骨干学科建设高校每校 3 个,其他本科高校每校限报 2 个、专科高校每校限报 1 个。
综合以上,我校可申报先进集体1个,先进工作者2名。各相关二级学院可推荐申报先进工作者1名,由科研处汇总后再进行评审公示。
三、具体工作要求:
请各相关二级学院在推荐先进典型时要严肃认真,实事求是,公平、公正、公开,认真填写附件2,并于2021年12月7日之前提交材料到科研处社会科学科(归德楼101室),同时电子版材料发送至 kyc3126803@163.com ,逾期不予受理。
未尽事宜请联系:郝鹏飞,联系电话:3126803。
科研处2021-1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