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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一届商丘市优秀社科专家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1-02-19 16:07  

校内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调动广大社会科学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切实加强社会科学人才队伍建设,商丘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社科联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第一届“商丘市优秀社科专家”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正确的政治立场,坚持正确的思想方法,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促进全市哲学社会科学事业的繁荣发展,推动我市优秀社科人才成长,不断提高在全省的影响和地位,为谱写新时代中原更加出彩商丘绚丽篇章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

二、评选条件

政治坚定、学风严谨、功底扎实、勇于创新、成果突出,年龄在60周岁以下(1961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正高级职称,取得的成果和荣誉具备下列条件中4项(含4项)以上者,可以作为评选对象。

1. 在社会科学工作中成绩显著,其社科成果获得过省部级(含省部级)以上一等奖或2项(含2项)以上二等奖。

2.业绩突出,被市厅级(含市厅级)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

3.在CSSCI核心期刊或国家级报纸独立发表4篇(含4篇)以上学术论文,在学术界有一定影响。

4.独著或以本人为主正式出版本专业学术著作(合著本人撰写20万字以上),受到学术界较高评价。

5.主持并完成过省部级(含省部级)以上社会科学项目,且该项目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

6.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在研究和解决现实问题方面有突出贡献,成果被市级(含市级)以上领导机关采纳。

7.在人民网、新华网、光明网、大河网、映象网、今日头条等新闻网站理论频道刊发理论文章4篇以上。

在社会科学工作中有重大贡献者,不受上述条件限制。

三、组织推荐

符合条件的社科工作者,在个人申报的基础上由学校科研处负责报送。

评选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必须坚持标准,公正合理,实事求是,宁缺勿滥。

四、专业组设置

本届评选设哲政、经管、历史、文教、法学、音美6个专业组。

五、申报材料

1.著作一式二份。

2.报刊发表的论文复印件一式二份(含报刊封面、目录)。

3.网络发表的社科理论成果需有推荐单位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4.其他佐证材料(身份证、职称证、荣誉证书、奖励证书、项目立项证书、项目结项证书、证明材料等)复印件一式二份。

5.“商丘市优秀社科专家推荐表”一式二份,由被推荐人所在学院在“所在单位意见”栏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由科研处在“推荐单位意见”栏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推荐表可以复印填写。

6. “商丘市优秀社科专家汇总表”一式一份,并加盖公章。

上述材料的电子版(请务必命名清晰,每位被推荐人的材料放在一个文件夹里),由所在学院汇总后,同一发送至kyc3151881@163.com信箱。

六、上报时间

各相关单位请于2021年3月8日前将推荐材料,以学院为单位,报送至归德楼101办公室科研处社会科学管理科王昆老师处,逾期不再受理。联系电话:3126803

附件:第一届商丘市优秀社科专家推荐表及汇总表

2021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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