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为推进我校科研转型发展,提升我校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加快我校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按照《商丘师范学院三级科研平台建设管理办法》【2012】(37号)文件要求,拟对我校已建成和在建的各级科研平台进行检查。
一、 检查范围及期限
(一)检查范围
我校省(厅)级、校级、院(部)级三个层次的重点实验室、人文社科研究基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及研究所等科研平台。
(二)检查时间期限
科研平台在2015年1月-2017年12月期间建设情况和所取得的研究成果。
二、 检查内容
各平台要撰写汇报总结材料,材料内容的撰写要简要明晰,要点如下:
(一) 平台建设基本情况
1、平台获批文件(提供复印件);
2、平台组织构架;
3、团队人员构成及人员变动情况;
4、建设目标和建设进度完成情况;
5、目前存在的困难、问题及建议。
(二)平台正在承担的重大项目和取得的标志性成果汇总表
主要应包括:
1、已完成或正在承担的重大科技项目(国家级项目或带有下拨经费的省厅级纵向项目、经费已入到我校账户的各类横向项目);
2、已发表的高水平科研论文(学校规定的A、B、C类期刊);
3、科研著作(学校规定的国家级出版社)或教材;
4、已授权的发明专利;
5、所获省厅级科技成果奖;
6、其它科研成果(包括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等内容);
7、成果应用或采用情况。
三、 检查程序和等级确定
学校成立检查工作组,采取材料审阅的方式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考核结果作为运行经费资助的依据;两次考核不合格的平台学校按相应程序予以撤销。
四、 材料提交
各平台需将检查考核材料装订成册(支撑材料不再提交科研处,由学院负责审核支撑材料,平台负责人及学院负责人签字,学院盖章,保证所报材料的真实性),交科研处101办公室,并同时将电子版同时发送邮箱:sqsfxyzl@163.com.
提交时间:11月21日(星期三),联系人:付坤。
附件:《商丘师范学院三级平台检查考核材料》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