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有关单位:
按照《商丘师范学院科研奖励实施办法》(院行字〔2013〕7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学校拟对2015年度(2015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取得的各类科研成果进行奖励申报。具体通知如下:
1.为规范科研管理,加强科研管理云平台在我校科研管理中的作用,提高工作效率,请每位老师完善自己的个人信息,如邮箱、联系方式、学历和身份证号等,填写科研成果,不在科研管理云平台登记的成果不予奖励。
2.已经登记为个人科研工作量和博士科研工作量的科研成果不在评奖范围,并在《商丘师范学院科研成果奖励申报表》(见附件)中注明期刊名称、发表时间和论文名称。
3.成果申报需提交成果原件(包括二次文献转载、摘编以及其它佐证材料等)、复印件和申请人签字并单位盖章的《商丘师范学院科研成果奖励申报表》各1份,行政兼职人员到本专业归口单位进行申报。
4.按申报材料类别分别填写获奖成果汇总表或论文汇总表,以各学院(部)为单位统一提交,各单位电子版汇总表请发送至sqsykyc@163.com邮箱,报送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10日。
电 话:2591070 25910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