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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商丘师范学院科研工作先进个人(社会科学类)的通知
2017-05-18 08:25  

各教职工:

为推动学校科技工作的快速发展,切实做好“大众创新,万众创业”。经研究,学校决定举办商丘师范学院科研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活动,以促进我校教职工的科研积极性和主动性,激发教师潜能,充分发挥先进个人的示范引领作用,提高我校的科研竞争力及影响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所有在职教职工。

二、申报条件

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乐于奉献,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科研道德,遵守学术规范,在科学研究、论文发表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必须具备以下条件者:

1、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主持人;

2、以我校为第一完成单位且以独著完成《科研奖励办法》[2016]121号文件规定的A、B、C、D类期刊论文4篇。

以上条件时间范围:2012年1月1日起至2017年5月15日止。

三、申报方式和名额

拟申报人员到相关学院报名,经学院初评,初评后将相关结果交科研处。

四、上报材料和时间

科研工作先进个人申报需填写申报表和学术论文统计情况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必要时需查看原件)。申报表和学术论文统计情况表请从附件中下载填写。

各学院负责审查,审查后签署部门意见并加盖公章,于5月18日上午11:30之前将纸质材料报科研处112室。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kycsqsywang@163.com. 过期不再受理。

五、评审与表彰

评选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科研处根据上报材料组织专家评审,评审结果科研处网站进行公示,并在学校科技创新大会上予以表彰。

六、其他要求

请各学院认真做好本次科研工作先进个人的申报动员工作,组织相关人员积极申报。

联系人:王秋亮      联系电话:3111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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